全国
央行:下半年货币政策更加注重松紧适度
8月3日至4日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长座谈会召开。会议指出,下半年宏观调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人民银行系统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思路和方式,更加注重松紧适度。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及时进行预调微调,保持适度流动性,实现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8月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说,按照《关于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中国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基本健全。此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向村镇、向既有建筑和居住区、向家庭发展。制订修订了一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国土部定调:土地市场温和上行 下半年土地供应量将大放量
在我国经营性用地尤其是住宅用地二季度涨势全面成形的情况下,下半年土地市场升温前景已不言而喻,有业内人士甚至预计下半年大部分城市土地市场将重现大量高价地块。而近日,国土部在解读上半年国土资源主要数据时却为下半年地价走势定义为“温和”上行。国土部明确表示,可以预见,下半年房地产对经济稳定增长带动效应加大,土地供应将会加大放量,并且将有更多城市土地市场迎来转化期,地价整体趋于温和上行,城市间不论是供需博弈还是量价变动,都将有更为明显的分化趋势。
日前,最新调整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房地产税法等7部税法正式纳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表明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程提速,社会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提上国家立法日程。新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02件立法项目。其中,除房地产税法外,立法规划还补充了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6大税法。这也是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中关于“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应由法律规定的要求。
全国收回10万亩闲置土地用于稳增长惠民生建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关于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共有26项,首当其冲的就是闲置土地问题。国务院督查发现,多地存在建设用地大量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2009年~2013年已供应的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总量占当期年平均供应量的30%以上。而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处置闲置土地24.24万亩,占专项督查发现闲置土地总量的23%,其中动工建设12.96万亩、收回10.28万亩、置换1万亩。
环渤海地区
北京将续建自住型商品房 保障房位置不输商品房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主任徐贱云介绍北京市的城市建设重点已经逐渐从中心区转向城市发展新区、城乡结合部,保障房建设也将随之同步转移。目前,7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优先布局在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和周边地区。同时在普通商品房用地中,将继续配建保障房,一般来说,一个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房的比例将不低于30%。徐贱云特意说,如果商品房用地本身位于轨道交通沿线或者站点周边,或者是在商业产业聚集区周边,配建保障房的比例还将适当提高。
天津:今年起公租房经适房物业可享补贴
为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天津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今年起,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由市级集中建设、入住一年以上并实施物业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享受0.4元/月·平方米财政资金补贴。
长三角地区
上海限购政策定向放松 未来不排除完全放开
近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最受关注的政策包括向符合条件者定向微调住房限购政策。从政策来看,目前是放开了“人才”的购房资格,而这部分人往往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未来可能会对沪上刚需项目甚至中高端项目的成交起到拉动作用。不过,从此次“人才型”住房限购的定向微调来看,不排除未来也会出台针对所有非上海户籍单身人士购房限制的微调政策。
杭州拟立法治理群租乱象 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近日,杭州政府法制办发布了《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出租房的最小面积、实际居住人数都作了明确要求,这也就意味着杭州市将通过立法来管理群租乱象。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最小出租单位”,即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或者按照床位出租。同时规定了“人均居住使用面积最低标准”:出租居住房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不包括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每个居室实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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