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2010年4月继“国十条”颁布后,各部委、地方政府均相应出台配套政策进行全面的房地产调整,其目的在于“打击房地产投机,抑制房地产投资”,被认为是迄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政策颁布之后,市场经过一定时间的观望,从京、沪、穗、深等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情况看,新政后出台一个月内市场成交量呈量跌价稳的趋势;政策满月之后,由于在预售上明显抑制高端产品面世,导致成交量呈较快增长趋势,而价格呈现“下调”假象之后,环比快速上涨趋势。一方面,由于政策落实有所松动;另一方面,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在开发商资金链尚充足的条件下,博弈结果取决于购房者的心理预期。事实上,购房者在观望中逐渐削弱了对政策调控作用的认同感,因而被动入市,有力的支撑了房地产市场价格。在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大棒”下,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依旧,严重伤害了政府的感情,政府很生气,于是乎在“金九银十”之际,更深入的调控政策接踵而至。
在所谓的“二次调控”中,深圳市“限购令”可谓展现出深圳市政府背水一战之决心,但楼市调控业发展到了“车到山前”的境地,那么,下一步政策调控的路在何方呢?
一、中国楼市调控面临的深层问题
1、经济发展依然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
现阶段,我国房地产行业依然是国民经济的支撑产业,因此从政治的角度看,GDP作为政绩的代名词,房地产业不可能持续打压。从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看,当前世界经济大环境依然脆弱,尚未完全从金融危机中走出来,各国间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复杂,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没有结束,人民币升值压力将越来越大。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稳定性,影响国内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外向型产业,因而导致了中国巨大的社会资金缺少投资渠道,带来资金流向的不稳定性,因此出现了大豆、大蒜、小麦、棉花等民生物资的炒卖事件。房地产投资其特征在于资金量大,周期长,对平衡社会资金流向,稳定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住房也是民生。因此在经济发展基础尚不稳定的情况下,国家不可能过猛的打压房地产市场。
2、负利率与预期通货膨胀
截止2010年6月末,全部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住户存款余额为29.2万亿元。在负利率情况下,缺少充足的投资渠道,大量的银行储蓄存款无疑是一粒重磅定时炸弹,随着负利率和通货膨胀预期的长期存在,加之居民投资意识的逐渐增强,房地产作为增值保值的理想产品,必将成为主要投资对象。投资机构作为吸纳民间资本的重要载体,由于缺乏投资渠道,对化解社会流动资金冲击,表现的十分脆弱。因此,为消除社会资金流向房地产业,造成房地产过度投资的长期影响,房地产调控必须协同解决资金多渠道流向问题。
3、房地产市场的硬性需求
房地产调控必须解决供需均衡的问题。从中国当前社会发展来看,存在巨大的居住硬性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虚弱了政策调控效果,同时给房价持续走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城市化率在30%以下为初级发展阶段,30%和70%为中期加速阶段,70%以上为后期成熟型发展阶段。截至2009年,中国城市化率已经达到46.6%,且以每年一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增长。此外,据有关研究,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23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接近30平方米),城镇居民的自有住房拥有率已达87.8%,但在大中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更低,2009年上海人均住房居住面积17.2平方米、非深户籍常住人均住房仅10平方米,而美国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米,欧洲发达国家普遍在35-40平米。在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和人均住房面积过低的形势下,特别是大中城市,房地产硬性需求,无疑成为开发商坚挺房价的后盾,也注定房地产调控抑制需求为后期市场疯狂反弹埋下炸弹。
二、深圳楼市“限购令”存在的问题
1、抑制需求为后市反弹埋下伏笔
深圳市“限购令”在九月三十号晚上出台,抑制秋交会对“银十”的催化作用,政策出台其目的在于通过抑制需求、打压成交量、从而拉低房价,另一方面通过供大于求的市场法则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为后期大量市场供给的推出争取时间。但该政策过于严格的限购,似乎回到计划经济年代,被抑制的需求不能有效化解,只能被积压,政策一旦放开,必然会出现成交井喷,市场将重现抢购“假象”,带动房价强力反弹。此外,供过于求的局面是政策干预下形成,即使后期市场供给大量推出,在现金流上充裕的情况下,开发商们也不会放过这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会坚挺房价“熬过寒冬”。因此,深圳“限购令”出台后,给政府持续抑制需求或化解需求的手段,以及长效配套政策的制定提出考验。
2、调控政策依然存在漏洞,须严格执行
楼市 “限购令”虽给市场以重击,但常言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次“限购令”尚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如“假离婚”、“结婚户口登记未转移”、婚姻状况无法查明的、涉外婚姻的问题尚需政府进一步细化调控政策,大力抓落实,否则调控不成反而限制刚性需求。
3、“限购令”背水之战,何时退出成为难题
“限购令”的出台使得开发商和购房者始料未及,一时间似乎进入计划经济时代,政策已大大超出温总理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范畴。“限购令”的大旗祭起容易,退出则不那么容易,是否出现“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情形呢?
“限购令”的出台无疑能在短期内迫使市场成交量下降,加重市场观望气氛,成交量低迷。即使政策迫使开发商做出降价让步,如果政府依据房价下调幅度来决定政策调控周期,一方面下调幅度多大?另一方面,如果房价下调超过20%,则可能会出现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大量2成首付的购房中会出现断供的局面。否则,政府必须在“限购令”发力的时间内,制定出长效的调控政策以稳定房价调整,但短期内出台完善的长效配套政策,并形成一定作用以延续“限购调控”成果,无疑是对政府的一次重大考验。
三、深圳楼市调控:“车到山前,路在何方?”
楼市紧急调控政策出台后,十一黄金周期间,政策调控并没有削减购房者对楼市的热情,秋交会旺盛的人气也带动了深圳新房交易量的放大,说明深圳市民对深圳的楼市有信心。“限购令”其实为房地产调控速效政策,严格的限购,让刚需们虽热情高涨,但也会对市场再次产生的观望情绪,而投资者们更或望成莫及,或观望。“楼市限购”已经让楼市调控速效政策走到尽头,速效政策如何退出,长效政策如何延续将成为楼市调控成败的关键。
1、房产税:远水难救近火
房产税作为房地产保有环节税,增加房地产持有成本,降低投资收益,对抑制过度投资有一定作用。在调控之后,通过房地产税抑制投资,能延续“限购令”对降低投资的效应。但目前房地产税在各地风传,但并未出现实质政策,同时,房产税的征收细则尚不明确,从开始执行到起到调控作用尚需很长时间,因此房地产税作为长效政策难以承接此次调控,巩固和持续调控成果。
2、住房保障政策:救命稻草
房地产产品具有社会和商品的双重属性,纵观国外住房体系完善地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体系中扮演着同等重要的作用,但在中国从房改以来,保障性住房一直是住房体系中的短板。从保障性住房的作用来看,可以化解相对大一部分刚性需求,从而分离出购房者的投资需求和居住需求,对削弱市场需求有一定作用。保障性住房包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从国家近年来经济适用房实施情况看,实施效果有限,且容易滋生腐败,而公共廉租房在保障体系中作用更为明显,如新加坡、香港等地区大量推行公共廉租房。但从深圳市目前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为配建30%的安居商品房、大量推进城市更新、实施人才安居住房等主要针对低收入户籍人口和人才推出,而对于真正冲击房地产市场的夹心层缺少安居途径。面向全社会推行廉租房,可以从根本上虚弱房价上涨的动力,但廉租房的实施,在土地和资金上考验着地方政府的利益损失,因此,多年来保障性住房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保障性住房只能作为楼市调控的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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