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 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消息称,就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发布通知称,要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通知指出,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上述土地使用期满且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同时,要做好被占地单位和群众的补偿安置。
国务院:通过减免国有物业房租、下调贷款利率等纾解企业困难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调节,更好保障供给。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困难。如通过减免国有物业房租、下调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税收减免政策等,实施临时性支持措施。此外,会议还提出落实地方“菜篮子”、“米袋子”负责制,加强粮油菜和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强化煤电油气运保障,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以及各地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做好用工、土地、资金、用能等保障。
西安: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先行用地 可分期缴纳土地款
近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称,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西安土地市场稳定有序、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平稳运转,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出台了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其中,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使用期满不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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