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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每周快讯

国家税务局回应房租收入交税一说:未有加强征管通知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纳税人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项新政引起了部分房东恐慌,对此,国家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

海口:新落户家庭限购1套 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出售商品房

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文件《关于严格落实琼办[2018]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总共重申了5大方面的政策,包括暂停企业购房,新落户家庭限购,房屋规划限制,办公用房规定和房价维稳。其中,将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经批准的企业人才周转房除外)。此外,在2018年4月22日20:00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

东莞:3月1日起鼓励开发商实施购房“两天无理由退定”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公布,将自3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并以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使用该认购书范本。认购书的第七条“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一项提出了6条约定,其中较为创新的1条约定写道:乙方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甲方应在乙方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在上述两家机构发布的政策解读中被称为“两天无理由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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