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回应新政:确定取消限制新购住房转让期限
日前,山东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菏泽市取消限制存量住房转让期限规定的情况说明》,表明菏泽确实取消限制新购住房转让期限。《说明》中指出,此前2017年11月份,菏泽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且近年来,受转让期限规定的影响,菏泽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同比增长较快的势头。为了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广州:2017年3月30日前出让的商服类项目可售予个人
近日,广州市国规委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宣布于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无需执行“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的规定。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而在此之前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会议指出2019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中,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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