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破产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一直存在问题,从接触的各个评估项目来看,我国企业在破产发生时,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经常被人们轻忽,在评估过程中,或被低估或被估零。这种现象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等相关人员的经济利益,还会有损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延续。本文就无形资产的定义、特征及破产企业中无形资产的特征等方面进行探讨。本文针对企业发生破产时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权利处置的复杂性,和权利容易流失且流失往往具有隐蔽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了解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职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将无形资产定义为“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域名等可辨认无形资产和商誉这一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
无形资产通常表现为某种权利、某项技术或某种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通常没有实物形态,比如,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具有可辨认性
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资产必须是能够于其他资产可识别可辨认的,如企业持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但是商誉通常情况下是与企业的整体价值联系在一起的,是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而存在的,不具有可辨认性。
3、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并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无形资产作为一项资产,同时也具有一般资产的本质特征,即由企业拥有或控制并预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通常情况下,企业必须拥有或控制一项无形资产并且这项无形资产预期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并且能约束其他方获得这些经济利益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即使企业尚未拥有其所有权,也可认为企业控制了该项无形资产。
二、了解破产企业知识产权
(一)企业破产的定义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二)破产企业中知识产权等相关无形资产的特征
1、价值具有不确定性
2008年,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破产。2009年4月,与“三鹿”品牌相关的10多项专利技术及相关商标整体打包作价730万元人民币售出。2009年,世界500强企业加拿大北电网络公司宣告申请破产,2011年,北电约6000件账面价值低于2亿美元的专利被以苹果公司为首的巨头联盟买下,以45亿美元成交。上述两个案例不难看出,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敏感度由于行业与技术形态不同而存在不同,例如虽然同为知识产权,科技型企业和传统产业企业就会有很大的差异。以上均充分说明了破产企业中无形资产价值通常具有不确定性。
2、权利处置具有复杂性,保护困难
相对于正常企业,破产企业知识产权的处置较为复杂。首先破产企业往往处于半停止经营或者停止经营状态,企业的管理意识弱化,人员流失较快,极易造成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其次,正常企业注重的往往是知识产权的维护、宣传与创新,根据需要对知识产权的的整体进行研究和利用和维护。而破产企业因为经营状况的改变通常会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转让、评估、许可、变现和质押。另外还有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或侵权问题的存在。
3、权利易流失且流失具有隐蔽性
通过对市面上各类产品的包装就不难发现,一些像“雷碧”“旺子”“六大核桃”等等高仿品牌层出不穷。无形资产往往因为没有明显的物质载体,非常容易被他人侵权和利用。正常企业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都避免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破产企业更是如此。企业在破产清算时[1],通常重点会放在有形财产的清算与拍卖中,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重视程度往往不够。即使找来了专业评估,也会经常发生价值估低或者有估无价甚至直接估零的处理。
三、造成破产企业知识产权现状不乐观的原因
(一)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但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尚未完全普及,绝大部分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在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或者因为某些原因突然出现破产危机时,企业本身都做不到了解自身的知识产权,更不懂得知识产权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只顾得眼前的短期利益,对品牌价值毫不关心,经常导致企业已经停止经营许久,但是商标依然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二)缺少基本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我国企业对法治经济环境下的竞争规则尚不熟悉,不能完全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中可能存在的诸多法律风险。大部分企业做不到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和商标注册,由此导致无形资产隐性流失。也有一部分企业虽然取得了某项知识产权,但是因为管理方面经验尚缺,根本无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的保护和利用,从而另企业遭受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不仅如此,企业宣告破产后,大部分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马上将被注销,资产的多少只是和债权人有关系,因此丝毫不关心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甚至有的个别企业经营者,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在企业濒临破产之时认为无形资产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从而将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他人,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并且直接导致了无形资产的流失。由此看出,在破产财产管理问题中,破产管理人的重要性相当重要,但现实情况中大部分企业的破产管理人都缺乏责任感,根本不认真对待破产知识产权的处理。
(三)其它相关主体责任感缺失
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2],资产评估作为破产清算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被用来确定破产企业财产价值,为财产变现底价和分配方案的制定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帮助。资产评估作为资产变现中的重要一环,直接关联到企业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评估人员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要客观、公正、合理的进行评估定价。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就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现实情况中,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与计算价格所涉及的因素直接相关。但目前我国的评估体系仍缺乏详细的操作规范,且评估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评估方法多种多样,都造成了破产企业知识产权难以客观、公正、合理的进行评估。
四、针对破产企业无形资产存在问题的探讨
(一)加强破产案件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知识产权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对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进行评估也就是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的使用价值通常具有潜在性、不确定性、共享性、增值性、在一定时限内的无限性等特点。在知识产权评估中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特点,不能仅是简单的套用一般实物商品价值形成的简单方法。现实情况中,知识产权的价值量更多地是受市场流通状况、使用范围、使用领域、使用频率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的影响,其价值除了要考虑脑力方面的劳动消耗外,更多的是要考虑诸多的市场因素影响。清算组应尽可能的委托有关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以此保证估价工作的科学、公正和准确。不同情况下,通常采用拍卖和变卖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知识产权的变价必须要到相关的技术市场进行。
(二)完善破产程序中知识产权的变价机制
将有形与无形资产一并拍卖即为破产财产的整体拍卖,这种拍卖方式有利于破产财产的变价快捷、企业资源的合理利用等。但是,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容易忽视知识产权的价值,将知识产权藏匿于在看似高额的变价金额中。因此,应该将破产企业的知识产权单独进行拍卖,这种方法可以防止拍卖中忽视或隐藏无形资产的情况。实践操作中,评估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形对破产企业知识产权采用不同变价方式。
(三)完善企业破产管理人制度,明确责任与承担
首先根据破产企业的不同,破产管理人应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相关专业人员。其次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应对企业中各项无形资产内容登记在册,更新状态便于使用人查找。最后在破产企业知识产权审计、评估和变现的阶段,破产管理人应积极提交资料,落实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计划。
关于造成破产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的责任承担。《企业破产法》中是这样规定的,债务人如果在处分知识产权方面出现破产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等,造成知识产权的流失,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管理人在处分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造成资产流失的责任承担,可按第130 条来要求其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完善破产案件所涉及的破产分配制度
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完成变价后,应由破产管理人按照破产方案进行分配。对于知识产权而言,倘若能够顺利变现,就可以直接进行货币分配。但是当破产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与合理,应将此类案件明确配置给具备相应审判资质的知识产权庭审理最为正确。对于一些因为时间限制未能够及时变价的知识产权,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时间内,如果能够变价,缴纳了相关知识产权费用后还能够有剩余的,就可以追加分配。而对于确定没有变现价值的知识产权,最后应由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相关机关申请注销。
国家建设部一级房地产评估机构 资产(含证券期货)评估机构
全国范围执业土地估价机构 全国A级资信土地估价机构
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工程咨询机构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6楼
电话:0755-83736996
邮箱:guocesz@guocedc.com
网址:http://www.guocedc.com
Copyright 2022 © 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40144号